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展示保育類野生物

依台灣野生動物保育法第三十五條第一項規定,未經主管機關同意,買賣或意圖販賣而陳列、展示保育類野生物或瀕臨絕種及珍貴稀有野生動物產製品者。...以犯前項之罪為常業者,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二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。檢舉查獲可以分一半獎金

2009年2月25日 星期三

旁觀網路霸凌率高達57.9% 大人不能不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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調查發現,身為目睹或知曉他人網路霸凌的旁觀者比率高達57.9%。

超過半數國內青少年,有網路霸凌相關經驗;曾經在網路上被威脅過,或曾經被別人開玩笑的被霸凌經驗,分別占調查人數的32.5%和33.3%;

中小學網路素養與認知網站(簡稱eteacher網站),今年1月間,針對新竹市國中生進行網路霸凌調查,有效樣本228人,往後將針對全國國中學生,進行網路問卷調查。

調查報告指出,由於電腦網路與通訊科技的普及,使霸凌行為透過電子郵件、網路貼文、手機簡訊等方式,在校園環境中快速蔓延。

不論是難以入目或令人尷尬的影像張貼,威脅恐嚇、人身攻擊、難堪的票選、漫畫,或性暗示的字眼,都會造成被霸凌者精神傷害;加上網路世界容易一傳十、十傳百的特性,以及不易掌控傳播途徑的特性,更大大增強其殺傷性。

目前青少年在網路上與他人交流,會使用的工具有:即時通訊、電子郵件及網路聊天室等。研究調查發現,81.1%青少年在網路上與人溝通,是使用即時通訊軟體。

進一步交叉分析青少年使用網路溝通工具(即時通訊軟體、電子郵件、網路聊天室)被霸凌的機率,發現使用即時通訊軟體和不使用即時通訊軟體的兩群青少年中,使用者被霸凌者的比例,比不使用者高出47.4%。

調查顯示,霸凌者同時也很可能被霸凌;此一特性,或許是由於網路媒體多半具有匿名性而造成。

青少年對於網路霸凌多半保持沉默,受害者僅約一成會報告老師。這種消極的態度可能會使校方低估了網路霸凌的嚴重程度,對友善校園的營造更是一大障礙。

調查發現,受害者與旁觀者最願意開口說的對象,是同學與朋友,比率均約四成;其次是兄弟姊妹約兩成。而願意將網路霸凌事件告訴父母的比例僅14.5%,主要原因是怕父母擔心、或是認為父母師長也無法改善霸凌狀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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