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展示保育類野生物

依台灣野生動物保育法第三十五條第一項規定,未經主管機關同意,買賣或意圖販賣而陳列、展示保育類野生物或瀕臨絕種及珍貴稀有野生動物產製品者。...以犯前項之罪為常業者,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二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。檢舉查獲可以分一半獎金

2009年2月25日 星期三

觀察深山動植物 網路上線隨時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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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曾傳翔 彭晉祿/台北】

傳統的生態研究,只能透過人力觀測方式,常常面臨氣候 交通,與時間等各項限制,農委會林業實驗所,利用網路監視技術,讓民眾在家上網,也能觀察到深山裡的動植物。

為了就近觀察森林生態,農委會林業實驗所,在森林中各地點架設攝影機,透過無線通訊與網路技術,並將資訊回傳,克服了森林中交通往來不便,與無法長時間觀測的限制,2年來成功的觀測了台灣藍鵲育幼過程,與蜜蜂抵抗侵入者的珍貴鏡頭。

這項技術的成果,吸引了日韓等國來台取經,而這樣的經驗,更將擴大到其他的生態研究區,將台灣的山林,建構成一個完整的觀察網。

透過這套系統,民眾不用出門,也能透過螢幕觀察到,森林中豐富的生態資源,誰說一定要進到寶山,才能有滿滿的收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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