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展示保育類野生物

依台灣野生動物保育法第三十五條第一項規定,未經主管機關同意,買賣或意圖販賣而陳列、展示保育類野生物或瀕臨絕種及珍貴稀有野生動物產製品者。...以犯前項之罪為常業者,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二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。檢舉查獲可以分一半獎金

2009年6月1日 星期一

WORD操作

希望題目的標題對齊
1~9跟10~20位置差異
調整上面的符號(倒三角形、正三角形、正方形)
拉動倒三角形使其與10的0位置相同

希望題目間隔變大
格式/段落
與前後段的距離

因為這是版面設定
所以格式刷派不上用場

簡老師美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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