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落格比賽

文章分類

展示保育類野生物

依台灣野生動物保育法第三十五條第一項規定,未經主管機關同意,買賣或意圖販賣而陳列、展示保育類野生物或瀕臨絕種及珍貴稀有野生動物產製品者。...以犯前項之罪為常業者,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二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。檢舉查獲可以分一半獎金

2008年10月29日 星期三

自然科補救教材

近來正在製作校內自然園區介紹
四年級組是位於AB棟之間靠停車場的水生植物區
介紹的水生植物有
水蘊草
睡蓮
萍蓬草
人厭槐葉蘋
大聚藻
紙莎草
水王蓀
大安水簑衣
布袋蓮
大萍
水鱉

沒有留言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