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落格比賽

文章分類

展示保育類野生物

依台灣野生動物保育法第三十五條第一項規定,未經主管機關同意,買賣或意圖販賣而陳列、展示保育類野生物或瀕臨絕種及珍貴稀有野生動物產製品者。...以犯前項之罪為常業者,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二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。檢舉查獲可以分一半獎金

2009年3月26日 星期四

查資料比賽細節

下次上課時間星期五上午

星期二上午兒童節活動_淨山
學生改期

下次時間明天早上 (星期二早自習)
訂題目讓學生練習GOOGLE

試題範例:
1.(a)請問故宮知名之收藏品翠玉白菜之尺寸為何?
(b)是甚麼時代之文物?
(c)主產於緬甸之翡翠,英文名稱為何?主要成分之分子式為何?
(d)其上所雕之昆蟲有2隻,1隻為蝗蟲,請問另1隻昆蟲是何名稱?詩經有一篇是以此昆蟲為 名,請問此篇之全文內容為何?此昆蟲之自衛行為為何?

學生有其他活動
改成星期一中午進行

簡報已完成
將利用星期五午休時間利用電腦教室A進行

沒有留言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