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落格比賽

文章分類

展示保育類野生物

依台灣野生動物保育法第三十五條第一項規定,未經主管機關同意,買賣或意圖販賣而陳列、展示保育類野生物或瀕臨絕種及珍貴稀有野生動物產製品者。...以犯前項之罪為常業者,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二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。檢舉查獲可以分一半獎金

2009年4月27日 星期一

安裝舊電腦

鄭麗玲老師的自然專科教室
四台
一台在休息室
三台在教室
拿了新的鍵盤滑鼠四組
一個8PORT分接器
網路線目前二條
預估再夾三條

碰到困難
網路線不夠長
教室內有五台電腦
三台一台一台
怎麼有效減少網路線在教室
所造成跌倒的問題

沒有留言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