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展示保育類野生物

依台灣野生動物保育法第三十五條第一項規定,未經主管機關同意,買賣或意圖販賣而陳列、展示保育類野生物或瀕臨絕種及珍貴稀有野生動物產製品者。...以犯前項之罪為常業者,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二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。檢舉查獲可以分一半獎金

2008年11月14日 星期五

出納-遠端桌面遙控

出納因為列印的關係
要利用遠端桌面的功能連結到教育局去列印相關事項
發現原來遠端桌面的資料也可以透過將自己的本機印表機
設定成網路印表機來列印
第一次去操作無功而返
原來的影印機不太聽話
而主機也因為經手多人
效能很差
昨天去出納換了台小台點的
之前出納已經有請國忠加持過了
我再做些設定網路印表機的設定就大功告成
只是設定完一直都無法順利列印
但是本機列印是沒有問題的
於是乎打電話去求救
得到了個無厘頭的答案
叫做主機當機
妙的是
可以連得上
可以用出納系統
就是無法列印
原來只要他們那重新開機
問題就解決了,之後重連後已可列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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