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展示保育類野生物

依台灣野生動物保育法第三十五條第一項規定,未經主管機關同意,買賣或意圖販賣而陳列、展示保育類野生物或瀕臨絕種及珍貴稀有野生動物產製品者。...以犯前項之罪為常業者,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二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。檢舉查獲可以分一半獎金

2009年4月27日 星期一

我的寶貝安全帽

四月初某一天騎車到學校
早上將安全帽放在坐墊上
放學時發現頂上黑色摔痕
我的安全帽掉到地上了QQ
在我白色的安全帽上特別明顯
仔細一看還有一條滾動過的黑色痕跡
這頂安全帽可是要二張小朋友的,
每次要戴時看到那些記號真是心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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